发布于:2025-10-28
受采购单位委托,我司对红岭教育集团石厦中学零星装潢维修服务项目进行了招标采购,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和采购人确认,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FTZX20251017004(SZSC2025-ZB039)
二、项目名称:红岭教育集团石厦中学零星装潢维修服务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序号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资格审查情况 |
符合审查情况 |
投标报价(折扣率) |
1 |
深圳市金鑫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0.99 |
2 |
深圳市赫泽装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0.98 |
3 |
深圳市协众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0.92 |
4 |
深圳鹏祥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0.97 |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1、深圳鹏祥建设有限公司
2、深圳市协众建设有限公司
3、深圳市赫泽装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鹏祥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翠湖社区光明北区37号604
标(成交)金额(折扣率):0.97
六、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红岭教育集团石厦中学零星装潢维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 75 万元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累计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项目需求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最多续签两次,合同一年一签。)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投标供应商名称 |
评审 得分 |
名次 |
深圳市金鑫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2.93 |
4 |
深圳市赫泽装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1.98 |
3 |
深圳市协众建设有限公司 |
90.60 |
2 |
深圳鹏祥建设有限公司 |
92.37 |
1 |
评标专家:任晓兵、马晓慧、刘文杰、熊顺超、吴立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参考《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办法,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代理费由中标方支付总金额:人民币壹万零玖佰元(¥10900元)
九、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0月31日(公示时间不少于三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福田区红岭教育集团石厦中学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石厦街 5 号
联系方式: 冯老师,0755-83845157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顺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竹林社区紫竹六道3号联泰大厦403。
联系方式:0755-8272090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小姐
电 话:15361574018
深圳市顺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 28日